营山县妇幼保健院
关于医用试剂及耗材供应商遴选公告
我院拟对医用试剂及耗材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参与。
一、项目名称:营山县妇幼保健院医用试剂及耗材供货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此次遴选产生不超过9家企业作为我院医用试剂及耗材供应企业,负责三年内我院所需医用试剂及耗材供应及相关延伸服务。
三、单次采购量及单次采购总价、采购内容:
1.单次采购量及单次采购总价:单次采购量依院方实际需求确定,但单次采购总价不得超过10万元。
2.采购内容:试剂及耗材采购分项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供货期方式、地点:签订供货合同之日,按院方实际需求供货配送。正常情况下,5天内安排送达至院方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按院方要求及时配送至院方指定地点。
五、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2. 投标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2.5.本项目供应商要求:耗材配送供应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6.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供无弄虚作假的书面承诺书
2.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六、报名须知
1.合同履约期内,有如下情况:
①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卫健委)或四川省医保局有最新统一招标,则按照省卫健委或省医保局最新招标政策执行。
②四川省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更新最低价,供应我院价格也相应动态下调。
若不响应以上两条,则供货协议自动解除。
2.对整包项目不可拆包投标。
3.因不可抗拒原因需重新遴选,经告知确认后自动解除供货协议。
4.参加遴选的配送企业须知
4.1不论配送服务规模大小如何,参选企业均应承诺保证配送。
4.2参选企业保证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订单,并从订单下达之时起,急需试剂及耗材24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72小时内送达,可配送冷链试剂,节假日照常配送。
4.3本次遴选项目,医院有通过考察等形式确认参选企业的配送服务能力的权利,配送企业有义务配合医院。若配送企业存在不符合市场调研、资格主体异常、过程违规、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等情况,该企业遴选结果无效,医院无义务解释具体原因。
5.参选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5.1参选人应准备附件中规定的材料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5.2参选文件需打印,并由参选企业法人或经参选企业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鲜章,参选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参选文件中。
5.3所投评审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鲜章,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由目录后开始标注)。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我院对由于评审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5.4评审文件包含遴选资质文件和遴选响应材料。其中遴选资质文件一份(单独密封)。遴选响应材料正本一份,副本6份,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盖章。正副本如有不符,以正本为准。遴选开始前,一次性递交,保证所递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遴选公告规定的恕不接收。
6.评审及评审委员会
报名参加遴选并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不低于3家方才进入遴选评审环节。本次评审由我院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只对符合本文件要求的配送企业及评审文件进行评审。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均进入遴选系数分值评定,评审委员会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进行评定,按得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选定得分数排名靠前的配送企业作为我院的药品配送项目合作企业。党支部纪检、内审科负责人负责监督。
七、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生产或经营企业资质(复印件)
3. 相关产品资质
4.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承诺书
以上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他资质可提供加盖参加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如果参选单位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完整、真实资料,比选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八、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3日(仅限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 8:30。逾期将失去遴选活动参与资格。
2.报名地点:营山县妇幼保健院设备科。
3.报名方式:现场签字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
4.如有咨询,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不再受理遴选咨询。
5.联系人:何育薇,联系电话0817--8221314。
九、遴选时间及地点
1.评审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6--23日9:00,逾期不再接收资料。
2.评审文件递交的地点:营山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四楼设备科;遴选地点:营山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五楼小会议室。
3.遴选评审开始时间:2019年12月23日14:30,按综合评分法组织遴选评审(详见附件:综合评分明细表)
十、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公示。
附件:营山县妇幼保健院试剂及耗材供货商遴选项目评审文件
2019年12月16日
请点击下载评审文件: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