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近期拟邀请比选采购确定一批院内一次性使用医疗耗材等物资(详见附件),欢迎有意向的公司到我院设备科进行报名及审核登记(报名及参选资格初审有效期截止至2015年11月6日上午9:00止)。
一、参选公司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比选前,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参选企业是参选项目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二、参选公司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参选公司基本情况。
2.生产企业具有的资质: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副本(进口产品提供3C认证);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副本;如果是国家强检计量设备,还必须具有合格的计量证书。
3.参选公司具有的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副本;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副本;生产厂家对参选公司的本次项目授权书(原件)。
4.参选产品资质:生产产品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
5.参选代表应具有:参选公司法人对销售代表的签名授权书(原件);参选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参选公司需承诺交来的所有资质,皆为原件复印件、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公司承担。
以上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他资质可提供加盖比选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三、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2015年11月6日上午9:30;比选地点:院行政办公楼五楼小会议室;请各报名公司准时参加比选。
四、联系方式:
院设备科(院行政办公楼三楼) 。
联系人:高 崚
联系电话:0817-8221314,13990896623。
2015年10月30日
请点击下载比选内容及附件:关于比选采购一批一次性医用耗材等物资的公告